目前分類:タッキー&翼(J禁) (5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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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人提到覺得我比較適合寫開水文。其實呀……



  喵的哩!我也這麼覺得耶~"~

  虐加H寫起來好痛苦,我怎麼也想不出來瀧澤用腳踩小翼的樣子>"<(那你還寫?)

  我算圖像思考型的人吧…

  寫東西時會先想那個畫面看起來是怎樣的,有時還會自己先演一演…(當然是在自己房間裡把門關上才敢做這種事啦^^0)

  像消失的昨日戀人裡翼哭倒大馬路那段,我就自己在房間裡發瘋過^^0(啊…我說出來了~"~)看到我做這種事的人一定很想送我去精神科吧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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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是因為看了台灣某個爛水果報紙的未證實新聞連發而有的idea
不過寫的時候變很很亂
大家隨便看看就算了^^0這樣應該不算當後媽吧?
因為要把兩篇不實報導串成一篇短篇

希望某報不要再亂抄八卦雜誌了
每次看到那間報紙的新聞就好煩= =


  一開始是這樣的啦!


  今天的翼心情不好,真的很不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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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算拼著沒拖過今天^^0
我不適合寫超出上下兩集以上集數的文…
(其實短的也沒寫多好…)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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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道有一篇還沒填(只有「一篇」嗎= =?)
可是悲文寫太久
整個人都跟著憂鬱起來
這樣不太好…

放假兩天
先甜一下嘛^^

不過還是很開水啦…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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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開始發現
  這篇是我非寫不可
  卻絕對不會比本篇好看的東西…

  也許是想負責任交待一下翼的故事吧^^0
  或者說是自我安慰地填補一些遺憾?

  其實…
  算為了自HIGH標準地畫蛇添足了…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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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篇為消失的昨日戀人番外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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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是滿久前寫的,很實驗性的文章
那時心情很低潮
純粹只是想寫來發洩而已

據朋友的評語是
「一篇根本讓人看不懂的東西」

所以大家笑完就算了…


(這篇PO完我的假日也結束啦…明天又要上班了…唉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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嗯…都沒人覺得不見的是…嗎?

那…我就繼續寫^^

還有,我真的真的很想把上篇重寫呀…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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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文是昨晚爬起來貼在論壇上的
可是因為實在太累
打到一半我就不行了

按了送出就去睡

早上起來一上論壇才發現
天哪!怎麼文只上傳了一半@@?

後面半部整個不見了!

剛剛把後面補一補,但隔了一晚
文的感覺整個不對
變得很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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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有粉紅
很粉紅
雖然什麼都沒做
(或者說什麼都「還」沒做啦^^0)

不好此道者小心勿入唷^^…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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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本篇為極短篇…不小心寫長了一點點的極短篇= =)


  森光子前輩下了戲,在後台迎上來的,是一眾美男子。

  想來她也算是日本數一數二被羨慕的女人吧。

  接過東山的獻花,她和他們聊起來,今天是第一千八百回紀念,這個紀錄足以讓她留名歷史了。

  「這個,」她從樂屋的化妝台上拿起一個精緻的盒子:「前陣子出國買的。來…」

  「我們己經過了吃糖的年紀啦…」光一苦笑著說:「那是糖果吧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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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瀧翼)

本來名稱該叫「直到最後一天」
但看起來好像我很不會取名字^^0(一直取差不多的= =)

不過一開始寫時這篇應該叫SOLO ~Side TAKIZAWA~
(看得出來吧?看得出來我原本沒打算迷航的吧?)←自我解套中…
這麼說來我還真是離題離得很嚴重…

就是只能很快把坑填平,一拖就完蛋了= =
而且我不擅寫續集呀>"<
(所以就當不會有Side TAKIZAWA了吧^^0題材用掉了…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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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硬碟時發現有段時間我真的很閒哪^^0
說老實話這首歌的曖昧程度滿點
稍微腐一點的
大概都會懷疑一下剛為什麼送這首歌給翼吧?
不過翼唱起來居然意外地適合
尤其是那種有點撒嬌的表現方式
到底是誰教出來的啦>"<

堂本剛你真好樣的^^0

尤其是其中某句歌詞
本來曖昧度一直維持在90%左右
那句一出來直接破表三次啦…誠神人也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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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文首發於翼境。

  被發現寫了以瀧殿為主要角度的同人文後,被朋友拗的文章。

  突然發現如果以比較任性的人的角度下去寫文章,其實很辛苦

  還有,雖然我會看重口味的文,BL卻永遠只會泡開水,難怪換跑道會被退文八次…被逼著回去賺血汗錢了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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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原文發表於翼境。

  最近越來越覺得這是身為歌迷的怨氣了。


  除了MV外,這次宣傳多半還是在提之前提過的事,談話爆點實在不多(我不是指粉紅)歌番的短劇很好看,可是中居大哥哥要記比較大筆的功勞,而瀧澱上少俱時的往日不合論雖然上了新聞,其實對放而言都是早就聽過的陳年往事了。

  不需要做為同人女的材料,只以一般朋友的身份,請兩位多聚聚,好嗎^^?

  說穿了一杯水這篇文,也許就是一個小小的願望罷了^^請長久的合作下去吧!拜託了!!

  每年多洗劫我的荷包幾次,我也還受得住的!請和今年夏天的KK一樣勤勞地進攻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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